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管理规定(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管理规定(2016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监察员所在单位应当根据执法工作需要为其配备行政检查、调查、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工作所需的设施设备。 第五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