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16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配备满足履行职责要求的气象专业人员和气象设施设备,建立相应的气象工作制度。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