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13年) 第七章 飞行气象情报交换 第四节 民航气象中心的 第一百二十六条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13年) 第一百二十六条 第七章 飞行气象情报交换 第四节 民航气象中心的 第一百二十六条 民航气象中心应当将参加国际交换的有效时段为24或30小时的机场预报编辑成机场预报公报,并不迟于预报有效起始时间前2小时发往境外有关飞行气象情报收集中心。 第一百二十五条 目录 第一百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