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13年) 第七章 飞行气象情报交换 第二节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13年) 第二节 第七章 飞行气象情报交换 第二节 机场气象台、机场气象站的 飞行气象情报交换 第一百一十五条 机场气象台应当将本机场电码格式的机场天气报告、机场预报发往本地区的民航地区气象中心和民航气象中心;机场气象站应当将本机场电码格式的机场天气报告发往本地区的民航地… 第一百一十六条 机场气象台应当将着陆预报及附着该着陆预报的机场天气报告一起发往本地区的民航地区气象中心和民航气象中心。 第一百一十四条 目录 第一百一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