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0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05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从事民用航空气象工作,应当遵守有关国际公约及其相关的标准和建议措施,积极参与国际民航组织和世界气象组织的航空气象技术与业务活动,加强国际和地区间航空气象业务的交流与合作,跟踪航空气象发展趋势,吸收航空气象服务的先进经验和技术成果。 第六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