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05年) 第六章 质量体系 第四十条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05年) 第四十条 第六章 质量体系 第四十条 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对其业务系统的运行情况实施持续监控。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