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05年) 第九章 重要气象情报、低空气象 第四节 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2005年) 第四节 第九章 重要气象情报、低空气象 第四节 风切变警报 第八十七条 风切变警报应当由机场气象台按照与有关民用航空气象用户的协议发布。 第八十八条 风切变警报应当以缩写明语形式表明已经探测到或者预测将要出现可能影响航空器安全的低空风切变。 第八十六条 目录 第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