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废止部分民用航空规章和规章性文件的决定(2003年) 被 1995年12月14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 46 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改<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合格审定的规定>的决定》修正后重新公布的《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合格审定的规定》明令废止。

被 1995年12月14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 46 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改<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合格审定的规定>的决定》修正后重新公布的《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合格审定的规定》明令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