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废止部分民用航空规章和规章性文件的决定(2003年)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废止部分民用航空规章和规章性文件的决定(2003年) 被 1991年2月10日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17 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的《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合格审定的规定》明令废止。 被 1991年2月10日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17 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的《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合格审定的规定》明令废止。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