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废止部分民用航空规章和规章性文件的决定(2003年) 二、 对1990年至2002年12月31日公布的民用航空规章中已明令废止的14件民用航空规章和25件规章性文件统一公布,目录见附件二《1990年至2002年12月31日公布的民用航空规章中已明令废止的民用航空规章和规章性文件目录(14件、25件)》。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废止部分民用航空规章和规章性文件的决定(2003年) 1 二、 对1990年至2002年12月31日公布的民用航空规章中已明令废止的14件民用航空规章和25件规章性文件统一公布,目录见附件二《1990年至2002年12月31日公布的民用航空规章中已明令废止的民用航空规章和规章性文件目录(14件、25件)》。 1 民用航空规章制定程序 1986年12月10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 1990年4月29日 被 1990年4月29日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 1号发布的《中国民用航空局法规起草、制定程序的规定》明令废止。 附件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