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废止部分民用航空规章和规章性文件的决定(2003年)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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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运输企业全面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1987年11月30日民航局发

民航总局政企分开、行政职能转变后,企业质量管理不属民航总局行政管理范围,该暂行办法应当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