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废止部分民用航空规章和规章性文件的决定(2003年)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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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通用航空企业审批程序

1986年5月7日民航局发

该程序规范的内容与民航法和《通用航空企业审批管理规定》的规定已不相适应,应当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