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航空发动机适航标准》的决定(2002年) (a)

(a) 除非在结构上能防止错接仪表,否则,按航空器适航标准要求的动力装置仪表所设置的每个连接件或者为保证发动机工作符合任何发动机使用限制所必需的每个连接件,都必须作标记,以标明与相应的仪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