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2016年)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民航管理部门协助和配合应急处置时,民航管理部门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应急处置所需要的行动规模、民航运行情况与相关应急预案,启动相关等级应急响应,组织、协调相关企事业单位给予协助和配合。

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据民航管理部门的部署和本单位相关应急预案,迅速制定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

企事业单位有义务协助和配合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