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2013年)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 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两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失效:

经营人书面声明放弃;

许可依法被撤销或者吊销;

许可有效期届满后未申请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