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2013年) 第一百一十五条

第一百一十五条 从事危险品航空运输的经营人及其地面服务代理人、货运销售代理人、托运人及其代理人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危险品被盗或者不正当使用而使人员或者财产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