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2013年) 第九十九条

第九十九条 本规定第九十六条(一)规定的企业或者组织制定的危险品培训大纲,在实施前应当报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

本规定第九十六条(二)、(四)、(五)项规定的企业或者组织制定的危险品培训大纲,在实施前应当报民航地区管理局批准。

本规定第九十六条(三)规定的企业或者组织制定的培训大纲,在实施前应当得到所代理的经营人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