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2001年—2005年)(2001年) 2.

2. 综合服务设施要根据残疾人的需要,综合利用场所,开展康复训练、聋儿语训、就业服务、用品用具服务及文体娱乐等活动,规范管理,办成残疾人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