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2001年—2005年)(2001年) 3. 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2001年—2005年)(2001年) 3. 3. 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和各级法律援助中心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政府应安排适当的资金用于法律援助,鼓励社会各界自愿捐助资金用于法律援助;在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企事业单位、社区设立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示范岗。 2. 目录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