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2001年—2005年)(2001年) 5.

5. 完善农村残疾人服务社职能,与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密切结合,为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农业生产劳动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地方根据残疾人服务社工作需要,落实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