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森林旅游节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中国森林旅游节管理办法(2018年) 第八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设立“中国森林旅游节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和“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主任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领导担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旅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各森工(林业)集团主要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旅游管理办公室。 第二章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