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2007年)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结合沿海各地区的特点,制定区域管理条例或实施细则。建立合理的海岸带综合管理制度、综合决策机制以及行之有效的协调机制,及时处理海岸带开发和保护行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建立综合管理示范区。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结合沿海各地区的特点,制定区域管理条例或实施细则。建立合理的海岸带综合管理制度、综合决策机制以及行之有效的协调机制,及时处理海岸带开发和保护行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建立综合管理示范区。

——加大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力度。加强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技术研发,主要包括沿海红树林的栽培、移种和恢复技术,近海珊瑚礁生态系统以及沿海湿地的保护和恢复技术,降低海岸带生态系统的脆弱性。加快建设已经选划的珊瑚礁、红树林等海洋自然保护区,提高对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能力。

——加强海洋环境的监测和预警能力。增设沿海和岛屿的观测网点,建设现代化观测系统,提高对海洋环境的航空遥感、遥测能力,提高应对海平面变化的监视监测能力。建立沿海潮灾预警和应急系统,加强预警基础保障能力,加强业务化预警系统能力和加强预警产品的制作与分发能力,提高海洋灾害预警能力。

——强化应对海平面升高的适应性对策。采取护坡与护滩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提高设计坡高标准,加高加固海堤工程,强化沿海地区应对海平面上升的防护对策。控制沿海地区地下水超采和地面沉降,对已出现地下水漏斗和地面沉降区进行人工回灌。采取陆地河流与水库调水、以淡压咸等措施,应对河口海水倒灌和咸潮上溯。提高沿海城市和重大工程设施的防护标准,提高港口码头设计标高,调整排水口的底高。大力营造沿海防护林,建立一个多林种、多层次、多功能的防护林工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