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2007年) 大力加强能源立法工作,建立健全能源法律体系,促进中国能源发展战略的实施,确立能源中长期规划的法律地位,促进能源结构的优化,减缓由能源生产和转换过程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大力加强能源立法工作,建立健全能源法律体系,促进中国能源发展战略的实施,确立能源中长期规划的法律地位,促进能源结构的优化,减缓由能源生产和转换过程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加快制定和修改有利于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相关法规。根据中国今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能源供应与服务体系的要求,尽快制定和公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并根据该法的原则和精神,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相应修订,进一步强化清洁、低碳能源开发和利用的鼓励政策。
——加强能源战略规划研究与制定。研究提出国家中长期能源战略,并尽快制定和完善中国能源的总体规划以及煤炭、电力、油气、核电、可再生能源、石油储备等专项规划,提高中国能源的可持续供应能力。
——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制定相关配套法规和政策,制定国家和地方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将可再生能源发展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考核指标,并通过法律等途径引导和激励国内外各类经济主体参与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促进能源的清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