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00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九十条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00年) 第九十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九十条 本仲裁规则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在本仲裁规则施行前仲裁委员会及其分会受理的案件,仍适用受理案件时适用的仲裁规则;双方当事人同意的,也可以适用本仲裁规则。 第八十九条 目录 第九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