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2001年) 第四章 评价指标 第十二条 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2001年) 第十二条 第四章 评价指标 第十二条 市场评价主要评价申报产品的市场占有水平、用户满意水平和出口创汇水平;质量评价主要评价申报产品的实物质量水平和申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效益评价主要对申报企业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水平和总资产贡献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价;发展评价主要评价申报企业的技术开发水平和企业规模水平,评价指标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产品适当倾斜。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