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13—2020年)(2013年) 2. 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13—2020年)(2013年) 2. 2. 行动措施。 (1) 继续组织开展全国打击拐卖人口犯罪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打拐工作机制。(公安部负责,高法院、高检院、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 (2) 依法严惩拐卖人口犯罪。 (3) 进一步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完善全国打拐DNA(脱氧核糖核酸)信息库,健全信息收集和交流机制,推进信息共享,提高反拐工作信息化水平。(公安部、民政部负责,发展改革委… (4) 依法解救被拐卖儿童,并送还其亲生父母。对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由公安机关提供相关材料,交由民政部门妥善安置,不得由收买家庭继续抚养。(公安部、民政部负责) (三) 加强被拐卖受害人的救助、安置、康复和回归社会工作。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