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七章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七章 第七章 激励约束 第五十五条 出口信保公司应当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导向,以履行政策性职能为原则,按照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需要,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第五十六条 出口信保公司应当结合业务发展、风险管理需要和人员结构、薪酬水平等因素,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规划、招聘、培养、评估、激励和使用机制,逐步建立市场化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第五十七条 出口信保公司应当结合职能定位、发展战略、业务特点以及风险偏好等因素,建立科学的内部考核体系,发挥政策性保险作用。 第五十八条 出口信保公司应当持续优化、全面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绩效考核,在风险管理、内控合规等条线建立垂直独立的绩效考核制度,强化总公司的管理作用。 第五十九条 出口信保公司应当结合国家政策和自身业务特点,建立健全有利于发挥政策性职能的内部薪酬管理制度(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薪酬水平应当综合考虑政策性职能发挥情况、合… 第五十四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