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4年) 第四章 风险管理 第三十条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三十条 第四章 风险管理 第三十条 出口信保公司应当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开展流动性风险监测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资产负债管理体系,不断提升资产负债管理能力,防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