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6年) 第十一条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6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关规定。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