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2018年) 第九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八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2018年) 第六十八条 第九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八条 纪检监察机关相关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后,应当遵守脱密期管理规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相关秘密。 监督执纪人员辞职、退休3年内,不得从事与纪检监察和司法工作相关联、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职业。 第六十七条 目录 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