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2018年) 第九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二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2018年) 第六十二条 第九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二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审查调查组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当设立临时党支部,加强对审查调查组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开展政策理论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批评纠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六十一条 目录 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