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2021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强化政治监督,重点监督党组织、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以下情况:
对党忠诚,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的情况。
坚定理想信念宗旨,牢记初心使命,践行入党誓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情况。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担当作为的情况。
政治监督应当突出“关键少数”,重点加强对“一把手”、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