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 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七十五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 第七十五条 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七十五条 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七十四条 目录 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