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 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七十二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 第七十二条 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七十二条 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一条 目录 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