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 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五十九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 第五十九条 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五十九条 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政治品行恶劣,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造成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五十八条 目录 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