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 第二编 分则 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四十九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二编 分则 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四十九条 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四十八条 目录 第十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