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 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 第一百一十七条 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六条 目录 第一百一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