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 第二编 分则 第七章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八十二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 第八十二条 第二编 分则 第七章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八十二条 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一条 目录 第八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