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 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六十六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 第六十六条 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六十六条 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五条 目录 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