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 第十四条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