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 第二编 分则 第十一章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三十四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 第一百三十四条 第二编 分则 第十一章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三十四条 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十一章 目录 第一百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