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 第二编 分则 第九章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一十四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 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二编 分则 第九章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一十四条 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扶贫脱贫、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三条 目录 第一百一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