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5年) 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八十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5年) 第八十条 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八十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章 目录 第八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