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5年)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九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5年) 第九条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九条 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