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03年) 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十八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03年) 第十八条 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十八条 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