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03年) 第二编 分则 第十五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一百五十九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03年) 第一百五十九条 第二编 分则 第十五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一百五十九条 进行淫乱活动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猥亵、侮辱妇女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 目录 第一百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