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章程(2012年) 第四章 党的地方组织 第二十五条 中国共产党章程(2012年) 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党的地方组织 第二十五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