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章程(2012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修改党的章程;

选举中央委员会;

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