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024年) 第四章 工作程序、方式和权限 第二十九条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024年) 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工作程序、方式和权限 第二十九条 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后,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及时组织向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巡视情况,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根据同级党组织及其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巡视的有关情况通报有关职能部门及其分管领导。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