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017年)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二十三条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017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二十三条 巡视了解工作结束后,巡视组应当形成巡视报告,如实报告了解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 对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应当形成专题报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